日前,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优化资源配置、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能力建设等6方面共26项具体措施,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步伐。
《意见》明确,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扶持推进市县级中医院建设。到2022年,80%市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2008版),至少新增6~8所县级三级中医院,2~4所县级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院水平。到2022年,建设20所互联网中医医院。开发和应用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重点建设100个省级重点专科、20个省级重点学科,筛选50个中医优势病种,推广100项中医适宜技术。三级中医院全部设立康复科,50%以上二级中医院设立康复科。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
《意见》明确,到2022年,建设5个学术流派研究工作室、10个老药工传统技艺工作坊、100个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同时,加大对中医药防治重大、难治、罕见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临床研究支持力度,加快经典名方和大品种二次研发,促进中医药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根据《意见》,江苏省要建立健全省、市、县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对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按床日付费。支持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向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倾斜。